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搬到被告人家里
时间:2021-04-16
来源:亚布力人民检察院
作者:鞠宏松、牛晓琳
编辑:张雯雯
录入:张雯雯
审核:季岩
【字体:大 中 小】
4月15日上午,由亚布力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被告人家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董秀婕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指派员额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履行检察职责。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8月至10月,被告人丛某某伙同王某某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割带机、油锯、手锯在苇河林业局国有林区采伐林木共计3297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71株,黄菠萝132株。被告人丛某某、王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亚布力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向亚布力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丛某某、王某某对其共同实施的侵权违法行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连带赔偿森林生态修复费用10246元人民币。
该案是亚布力人民检察院首次在被告人家中参与庭审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前,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83岁高龄,且该案在当地具有一定普遍性,经检察院与法院协商决定将庭审开到被告人家中。同时,充分利用庭审这一有效形式宣讲法律,以案释法,主动邀请了该林场部分职工群众代表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宣读了起诉书,重点围绕证据来源、量刑情节、公共利益受损情况等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愿意积极赔偿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
生态环境属于典型的公共资源,本案所涉的黄菠萝、水曲柳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被告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增加了违法犯罪成本,加大了惩处力度,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庭后,旁听人员都反映这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普法公开课,自己受到了深刻教育,一定会引以为戒,绝不以身试法。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将“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深化落实党史学习的实践载体,通过一系列检察实践,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这次特殊的庭审,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司法办案的人文关怀,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8月至10月,被告人丛某某伙同王某某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割带机、油锯、手锯在苇河林业局国有林区采伐林木共计3297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71株,黄菠萝132株。被告人丛某某、王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亚布力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向亚布力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丛某某、王某某对其共同实施的侵权违法行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连带赔偿森林生态修复费用10246元人民币。
该案是亚布力人民检察院首次在被告人家中参与庭审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前,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83岁高龄,且该案在当地具有一定普遍性,经检察院与法院协商决定将庭审开到被告人家中。同时,充分利用庭审这一有效形式宣讲法律,以案释法,主动邀请了该林场部分职工群众代表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宣读了起诉书,重点围绕证据来源、量刑情节、公共利益受损情况等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愿意积极赔偿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
生态环境属于典型的公共资源,本案所涉的黄菠萝、水曲柳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被告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增加了违法犯罪成本,加大了惩处力度,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庭后,旁听人员都反映这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普法公开课,自己受到了深刻教育,一定会引以为戒,绝不以身试法。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将“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深化落实党史学习的实践载体,通过一系列检察实践,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这次特殊的庭审,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司法办案的人文关怀,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