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亚冬丨共赴冰雪之约 这份提示请收好!
时间:2024-12-26
来源:亚布力人民检察院
作者:高博
编辑:姜斌
录入:宁阳
审核:季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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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亚布力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走进亚布力青云小镇,立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商业区的商户发放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函的方式,司法护航冰雪旅游健康发展。
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函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景区商业区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还有亚冬会标志使用规则等。
“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只有经过授权许可才能以商业目的将亚冬会标志作为商品包装。”
“不能销售假冒伪劣的亚冬会标志商品。”
该院针对冰雪季和亚冬会期间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结合法律风险提示函进行了讲解,提示商家正确使用亚冬会相关标志,指出依法经营的必要性及违法的危害性,现场解答商家问题。
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有助于提升景区商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亚布力冰雪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今后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聚焦司法服务与保障冰雪旅游,竭力护航龙江冰雪季,助推冰雪旅游产业健康发展。